企业存在的理由,在于它与同业竞争的过程。
企业想生存下去,须面对市场的全方位竞争。
如何参与市场竞争呢?我们听的最多的莫过于“企业核心竞争力”这句话了。
那么,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呢?
我们在自身和同行的身上寻找过、思考过、研究过。
竞争,是对立双方的角力。
竞争力,则是对立双方“综合力量”的比较。
核心竞争力,顾名思义就是“竞争中最能代表实力的那个部分”,无疑是“诸多力量中最关键的部分”、“与对手交锋能够克敌制胜的法宝部分”……。
由此可见,在了解了核心竞争力的本质之后,我们可以得出下面的结论: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是恒定的,而是相对的;
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可以有若干表现形式:在商业活动中,可以是地域的优势、也可以是商业模式的创新优势、还可以是经营管理团队的工作效率,甚至是资金、信息、方法和人脉关系等。
既然竞争是搏弈方力量的相对比较,那么,力量比较的相对优势,才是竞争胜出的法宝;能够参与到和对手竞争的那部分力量,我们视它为“竞争力”;在竞争过程中超越对手的部份,我们叫它“竞争优势”;在博弈中起到克敌制胜的关键因素即为“核心竞争力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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